考试公告

2013年长沙市公安局招录交通警察公告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1-10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国家公务员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与录用
如有考生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分别不超过2次。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和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与体能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和相关通知。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与体能测评。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湖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731-88666045
考务咨询:0731-84442098
报考技术咨询:0731-84413618
市公安局干部处:0731-82587748
附:2013年长沙市公安局招录交通警察职位表



相关文章

触屏版|电脑版|返回首页

Copyright © 2011-2022 湖南考德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湘ICP备17009472号-2
总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宇成朝阳广场T4栋23楼 (3号线朝阳广场村地铁站5号口)
咨询电话:40004-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