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4年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30名公告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6-09

四、选聘范围: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理念新,爱岗敬业。

3、教师资格证要求: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教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专、技校、高校等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言类学科(语文、英语)为二甲,其它学科为二乙。

5、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6、年龄:幼儿园岗位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岗位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岗位42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职专岗位4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被认定为特级教师、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或中学高级职称者在相应类别岗位年龄要求的基础上可放宽3岁。

7、工作经历:小、初中骨干教师岗位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如: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5年以上)。职专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业务副校长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业务副园长岗位从事幼儿教学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提供合同或单位证明)

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4年8月31日,但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8、五管端正,身心健康。

9、其它要求:幼儿园岗位有园长任职资格证,或参加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二)还需按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即一类条件满足其中一项,二类条件幼儿园、小学、初中岗位同时满足其中两项,职专岗位同时满足其中三项):

一类:以下条件满足一个。

1、特级教师,或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

2、2008年以来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湖南省优秀教师者;

3、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

4、2008年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地市级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教师素养大赛等教学活动(不包括片断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及说课)中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类:

A、幼儿园、小学、初中岗位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两项:

1、2008年以来在省级及以上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2篇)。

2、主持过地市级及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或担任过省级、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名)。

3、区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幼儿园岗位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

4、参加过教育部“跨世纪园丁工程”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者。

5、幼儿园岗位要求担任过9个教学班规模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中层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小学岗位要求担任过24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学校教导主任、教研主任(教科室主任)等教育教学中层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初中岗位要求在省级示范性中学或其分校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教育教学管理中层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

注:报考中小学业务副校长、幼儿园业务副园长岗位者,必须满足二类第5项条件要求。

B、职专岗位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三项:

1、在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职学校工作,或高校(含高职院校)工作。

2、2008年以来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高校(含高职院校)优秀教师。

3、2008年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学生大赛中指导学生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本人获得优秀指导奖。

4、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院(所)组织的省级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或担任过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名)。

5、参加过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学科专业教师培训,或教育部组织的中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活动6个月以上。

6、中学高级职称,或工程师、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以上条件第1项为必要条件,第2项至第6项条件任意满足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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