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43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5-24
3、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1)教育系统
综合成绩(非报考音、体的考生)=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综合成绩(报考音、体的考生)=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20%。
(2)屈原管理区委党校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试讲)×50%。
(3)其他岗位
综合成绩(报考非计算机类的考生)=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报考计算机类的考生)=笔试成绩×40%+计算机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4、体检。在考试总成绩排名前后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替补。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5、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也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替补。
6、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名册表》和《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编制、人事计划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作假、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30-5722366传真:0730-5722366
监督电话:0730-57201770730-5720154
联系人:田利冯瑛
附件:岳阳市屈原管理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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